在国内,法律规定,抚养权是由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父母享有的权利,自然父母与收养父母都可以享受抚养权,但是他们是否有能力抚养孩子是关键。
虽然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抚养权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在抚养孩子的时候,不能够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物质和精神保障,一些问题也会跟随而来,比如说儿童缺乏食物、穿着不合适、缺乏关爱、教育以及健康照顾等问题都会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认为无法抚养孩子的父母可能会失去抚养权,这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最基本权利,让他们在健康与幸福的环境中成长。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无法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健康保障,那么有可能会将抚养权移交给其他亲属、朋友或托养机构等,以确保孩子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即使父母没有经济能力,仍然可以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但是他们必须将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为孩子的生理、精神和教育需要提供支持。除此之外,他们可以通过亲友或其他组织的援助,以提高自己的抚养能力,从而确保孩子得到必要的保障。同时,政府也提供一些福利措施帮助无家庭儿童和无力抚养孩子的家庭。这表明,对于没有经济能力的父母,他们仍然可以拥有抚养权,前提是必须尊重孩子的权益,确保孩子得到关爱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