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本人与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上已经彼此理解,协议不再共同生活,决定离婚。现将离婚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离婚原因
由于我们个性、兴趣、爱好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日常生活中各种矛盾不断,加之双方共同经历的一些事情使得我们之间的感情逐渐疏离,最终无法再共同维持婚姻关系。
二、离婚财产分配
1. 我们在婚姻关系中所持有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将所有财产平分,双方各承担一半。
2. 关于房产,我们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房产一套均为共同所有,将其评估之后进行协商,最终决定出售之后,再将所得的钱平分。
3. 关于车产,将其评估之后进行协商,最终决定出售之后,再将所得的钱平分。
三、离婚过程中的义务
1. 子女的抚养:我们共有一名子女,我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开支,被申请人同意不对孩子有任何不当影响,愿意在任何时候都给予必要的支持。
2. 离婚后的居住问题:我们已经分别找到了自己的住所,互不扰乱。
3. 共同债务的支付:我们在婚姻关系中所产生的所欠债务将由我们共同去偿还,由于目前还未还清,因此将在未来继续偿还。
四、改名协议
申请人在离婚后,为了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愿意改回自己的原名,被申请人同意并支持。
以上为离婚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并请法院审批并判决离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