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是一项为了保障拆迁对象的基本生活所作出的安置政策。对于一些不具备自给能力的居民来说,基本生活费是他们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之一。
目前,我国关于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的金额和发放方式,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和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应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会有所不同,因此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也会有所差别。例如,2019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60元,而上海市为1180元,深圳市为1200元。
同时,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是一次性发放,有的是每月发放,也有的是根据实际需求分阶段发放。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是为了保障拆迁对象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能够帮助被拆迁的人们度过短期困难,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