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了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等事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起草好了离婚协议,提交至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一旦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离婚就正式生效。
然而,在离婚协议提交至民政部门之前,夫妻双方可以随时自行修改并重新达成协议。如果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就可以撤销之前的协议,重新提交更改过的离婚协议。
在离婚协议提交至民政部门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想要收回离婚协议,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民政部门视离婚协议为已经生效的文件,必须按照已经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有重大瑕疵或者存在误解,双方可向民政部门提出请求撤销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存在问题,民政部门会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所以建议夫妻在达成协议之前,应该认真思考并与对方充分沟通,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总之,离婚协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在提交之前必须认真思考,并确保双方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需要更改或撤销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