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内部协议书是指在拆迁交涉中,由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协商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这种协议书作为一种证据,能够有效地证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愿和达成的内容,因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拆迁内部协议书并非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的文书,也就是说可以是口头协议,但是为了避免在证明中出现争议,一般建议双方尽可能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双方签署。另外,拆迁内部协议书必须是自愿、公正、合法的,如果违反了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协议书便不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拆迁内部协议书究竟有多大的法律效力呢?在实际操作中,拆迁内部协议书多半是用于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就是说,协议书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当然,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在维权时可以拿协议书作为证据进行维权,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
总的来说,拆迁内部协议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协议书的书面形式、自愿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的问题,才能让协议书具备更大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