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协商离婚的书面协议,一般包括房产、债务、财产分配、抚养权、探望权等协商事项。离婚协议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法律效力,是夫妻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往往会出现夫妻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协议书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书一定要两份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夫妻双方亲笔签字,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一方拒绝签署协议书,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并没有规定必须要有两份,但是为了确保夫妻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充分保障,实际操作中往往会要求一份协议书给夫妻双方各自保留一份。这样,双方都可以作为凭证,证明双方的协议内容和签署时间等。
此外,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书的内容,对自己的权益有清晰的认知和保护。在签署协议书后,如出现协议内容不公或者违法情况,双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配,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只有一份,但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充分保障,一般会要求各自保留一份。夫妻双方在签署协议书前,应当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并在协议书上真实地签名,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如果出现违法或者不公情况,应当寻求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