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进行拆迁安置工作时,由于涉及到土地房屋的变更和转移,相应的户籍也会被影响。对于拆迁户,其户口应落在安置房所在的行政区域内,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户籍城镇和安置房所在城镇相同:如果拆迁户原来的户籍地和安置房所在地是同一城镇,那么户口迁移手续相对简单,只需将原来的户籍注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可。
2.户籍城镇和安置房所在城镇不同:如果拆迁户原来的户籍地和安置房所在地不同,那么需要拆迁户到发证机关申请户口迁移证,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然后再按照迁移证上的时间和流程到接收单位办理迁移手续。
3.户籍本来就是在安置房所在城镇:如果拆迁户的户籍本来就在安置房所在的城镇,那么就不需要迁移户口,只需要将原来户籍所在地的注销和安置房的登记办好即可。
总之,拆迁安置房户口应落在安置房所在的行政区域内,具体的流程和手续也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办理。对拆迁户来说,要及时关注政策变化,了解自己的权益与义务,同时做好手续和备案,才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