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为了进行城市更新或大规模工程建设而拆迁某些居民的住房,为被拆迁居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安置新居。根据国家目前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应属于以下档次:
一类:小区绿化率大于35%,楼间距大于35米,每户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车位比为1:1。
二类:小区绿化率大于30%,楼间距大于30米,每户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车位比为1:1。
三类:小区绿化率大于25%,楼间距大于25米,每户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车位比为1:1。
四类:小区绿化率大于20%,楼间距大于20米,每户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车位比为1:1。
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对拆迁居民的一种安置方式。根据规定,政府或开发商应根据被拆迁居民的经济收入、户型需求和社会保障等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安置房。这种安置房不仅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标准和环保标准,还具备必要的娱乐、运动、教育和医疗等配套设施。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人民政府保障市民住房权益并推进城市建设的必要手段之一,应当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把好质量关、环保关和安全关,为拆迁居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环保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