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而建造的住房,属于一种政策性住房,通常不允许自由买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原居民在安置后满5年才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五年时间对于拆迁原居民来说,既是考验也是机遇。这个时间对于拆迁原居民来说,意味着人生的一次新起点。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可以选择自己居住;如果经济状况不太宽裕,可以出租获取一定的租金;如果需要资金周转,也可以选择出售获得现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转让或出租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拆迁安置房需签订两套房产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转让协议、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2. 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3. 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收益需平分10%作为政府的建设配套费用。
4. 转让或出租前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
总之,在转让或出租拆迁安置房时,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且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以免违法违规。同时,拆迁安置房的原居民在满足条件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情况选择自住、出租或出售,以达到换居更佳、实现财务自由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