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人生中的大事,涉及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和财产问题,需要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民政局是最终处理和审批离婚的机构。以下是民政局协议离婚程序:
1.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并制定离婚协议书。
2. 夫妻双方到当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提交离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证明等。
3. 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夫妻双方进行询问核实,核实离婚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内容是否合法、离婚意愿是否真实等。
4. 如双方离婚协议书合法无误,则签订离婚登记表,公证离婚协议书。
5. 待公证完成后,民政局工作人员将离婚协议书加盖公章并登记离婚,颁发离婚证书。
6. 离婚证书颁发后,离婚手续就算全部完成,夫妻双方可以撤消离婚协议的时间为离开民政局之日起15日内,过期则不可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夫妻双方请律师编写离婚协议书,以保障自身权益。
在离婚处理中,双方需要以理智和公平的态度协商,因为这关系到你们以后的生活和关系,尽量避免过多的情绪化处理。如果不能和平协商解决,可选择诉讼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