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拆迁安置地的确权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确权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确定安置房屋产权和确定租赁补偿金。
第一步,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制,需要通过民主程序或委托代表方式进行决定。所以,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先审查各项集体土地利用权益的分配制度,然后按照分配制度将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管理权正确分配给各个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第二步,确定安置房屋产权。由于集体拆迁安置地涉及到多户居民的住房,因此要确定每个居民的产权,需要先进行房屋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再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房屋产权归属,最后进行商品房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三步,确定租赁补偿金。在集体拆迁安置地的确权过程中,一些居民可能会选择租赁安置房屋的方式。因此,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每个居民的租赁补偿金,以及租赁权的归属。
总之,集体拆迁安置地的确权是一个需要时间和精力的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