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的流动资金来源来自于企业的财务,挪用公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企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解聘该员工:
1.立即停止该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免其再次挪用公款。
2.进行内部调查,搜集相关证据。
3.在调查过程中,要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确保调查过程的公平性和严谨性。
4.如果证据确凿,应该迅速采取解聘该员工的措施。解聘的方式可以通过与员工协商,也可以通过企业内部制度进行解除合同。
5.在解聘的过程中,要确保所有相关的目击者、证人和调查人员都已经记录了解聘的原因,以避免未来发生法律纠纷。
6.解聘之后,企业应该对财务账目进行全面审核,以确保没有其他的挪用行为发生。
7.对于被解聘的员工,企业应该保留其所有工作记录和财务记录,以备以后进行法律追究。
总之,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企业必须在发现之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对企业和员工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