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盖章,经法院审查认为无违法、不当、不影响特定婚姻子女的利益后,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主要特点是速度快、程序简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不需要证明过错方。
因此,协议离婚的离婚证并不会像其他离婚形式的离婚证一样将离婚原因、过错方等信息写明。而是注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已达成协议,经法院判决同意离婚。因此,协议离婚的离婚证并不需要补充其他内容。
此外,相对于其他离婚形式,协议离婚对双方来说更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因为离婚协议是由双方自愿达成并签署的,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当然,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发生变故,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补充其他内容,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已经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提供了确凿证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