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实施条例》,所有未成年的公民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没有抚养权的子女可以享有与有抚养权的子女相同的教育权利,可以正常入学。
然而,在具体的实施中,入学手续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毕竟,没有抚养权的家长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因此,学校可能会要求开具一些证明材料,以确保学生的入学安排合法、稳妥。这包括出生证明、父母离婚协议、监护人同意书等。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家庭中家长双亡或者家长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学校可能会需要更多的证明文件和程序。这些孩子可以通过社会组织、亲戚朋友或政府部门等途径进行帮助和协调。
总之,没有抚养权的孩子有权接受义务教育,这也是我们国家坚持为每一个孩子提供平等教育机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学校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的特殊情况,为无抚养权的孩子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他们平等地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