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拆迁安置房是指对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被强制拆除的房屋居民提供的一种安置方式。在拆迁后,居民可以通过领取拆迁补偿费用或者分配拆迁安置房的方式得到相应的补偿。对于拆迁安置房的房产权转移问题,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在产权登记簿上登记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人是原居民。这种情况下,原居民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将房屋的产权进行过户,从而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过户的手续比较复杂,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一般来说,可以通过拥有拆迁安置房产权的房产中介或者律师代办过户手续。
2. 在产权登记簿上登记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人是闽侯市政府或者相关单位。这种情况下,原居民虽然可以使用拆迁安置房,但是不具备房产所有权,因此无法进行产权过户。但是,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转让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来实现流通。
综上所述,闽侯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取决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情况。如果产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是原居民,那么可以通过过户办理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如果产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是政府或相关单位,那么可以通过转让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来实现流通。需要注意的是,房产交易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