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婚姻自始就不存在或者存在缺陷而未能被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如非法婚姻、未经父母同意的未成年婚姻、被迫婚姻、重婚等。这些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对于无效婚姻关系,其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在婚姻关系有效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其目的是协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以达到和平离婚的目的。而对于无效婚姻,不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离婚协议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长时间的诉讼冗长、解决争议,离婚双方可能会达成协商并签署离婚协议。虽然此时协议本身是无效的,但在依法解决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方面,可以发挥一定的参考作用。同时,离婚协议在举证事实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因此,无效婚姻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在离婚双方保持和谐、维护和平离婚关系方面,还是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的。当然,离婚双方应该在协商离婚协议的过程中,遵守法律、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到双方权益,以达到和谐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