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原拆原建是指农村居民在现有宅基地上进行重建、扩建或重新修建住宅,原有住房拆除后建造新住宅的一种方式。农村宅基地原拆原建主要是为了使农村居民住房得到改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但是,在进行这一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首先,农村宅基地原拆原建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和属地乡镇政府的批准,同时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在进行建设前需要进行规划拟定、征地拆迁等程序,将原有住房拆除后再进行新房的建设。如果没有这些程序,就有可能引发违建问题,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影响农村环境和农民的利益。
其次,农村宅基地原拆原建还需要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擅自改变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因此,在进行原拆原建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随意改变宅基地的性质和用途。
再次,农村宅基地原拆原建也需要考虑到村民利益和集体所有权的问题。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在进行原拆原建时,需要遵守村规民约,尊重村民的利益和集体所有权,不能随意占用、侵犯村民的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原拆原建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不能随意进行。在进行原拆原建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村民权益和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村环境和农民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