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和我的前妻在经过深思熟虑,并且在律师的建议下,决定以和平、理性、协商的方式解决我们之间的婚姻问题。我们在这里代表双方,共同签订如下离婚协议:
一、房产分割:我们在结婚时一起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离婚后,双方都认为房产应该由我来负责支付房贷,但离婚后房产应该由我一人所有。双方一致同意房产由我所有。
二、财产分割:离婚前,我们共同拥有一定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投资等等。我们协商后决定将这些财产均分,双方各自持有一半。
三、抚养子女:我们共同育有一个孩子,我们都非常关爱他,我们已经商定以共同监护的方式来抚养他。我们将按照他的需求和我们的能力对他的成长和生活进行督促和教育。
四、赡养费用:女方不需要男方负责赡养费,双方均同意自己照顾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如果将来有孩子的食物、住宿或教育等费用需要共同承担的,双方约定平分。
五、离婚费用:离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由男方承担。
六、双方放弃其他请求:双方都确认,除以上离婚协议外,没有其他离婚请求和不同意。
以上离婚协议经双方父母及律师共同认可,双方经过审慎考虑,均自愿签署并认为与双方的合理利益各得其所。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