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职务之便将本应用于公共利益的资金或财物用于私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行为包括骗取公款、虚报冒领、借款不还、挪用国有资产等。
挪用公款行为危害极大,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必须严加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案件的判刑标准是按照挪用金额的大小来进行划分,其他情节也需要考虑在内,包括是否退赔、是否主动投案、是否配合撤销涉案产业等。
一般来说,挪用公款10万元及以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公款50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定,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标准还包括三个档次的倍数裁量,分别为2倍、3倍和4倍,即依据挪用公款的数额情况,按照罪犯犯罪所得的1~4倍进行惩处。
所以,挪用公款补偿多少倍判刑,需视金额和案情而定。一般来说,金额越大,判刑倍数越高。但无论数额大小,都应该在法律的规定下依法惩处,严厉打击该行为,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