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要保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公证机构。
在北京市,离婚协议可以保存在户籍所在地的区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公证机构。具体地说,离婚协议的保存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
1. 公证机构:离婚协议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正。公证机构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并保存。公证备案费用按照本市规定收取。
2. 司法行政机关:离婚协议也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备案。备案手续非常简单,只需要提供离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即可。
3. 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可以保存离婚协议,但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咨询费用。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保存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都必须是双方自愿协商签署的书面协议,并且应该在离婚的过程中遵守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只有这样,离婚协议才能被合法地维护和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的保存非常重要,它不仅能够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进行规定,让离婚的过程更加公正、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