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公职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公共财物或者公共经费或者其他财产以个人或者非法组织的名义占用或者使用,或者非法侵占、招摇撞骗;或者将个人财产占用为公共财物或者公共经费或者其他财产所用。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在于公职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应当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而非以自己的私利为先。
检察机关在挪用公款罪的侦查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需要完成以下几个基本任务:
1.审查资料:检察机关必须仔细审查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包括不同的案卷、证据和现场调查的工作,以及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人员的证言。
2.收集证据:检察机关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支持挪用公款罪的指控。这可能包括计划书、财务记录、录音、视频等等证据。
3.公开控告:一旦收集的证据充足并且法律事实充足,检察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出控诉,并将其送上法庭受审。
检察机关还有其他的职责,如保护证人和配合检方的调查,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和确定犯罪的性质和罪行等等。总之,检察机关在挪用公款罪的侦查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