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妻子再婚协议是指在夫妻离婚后,妻子按照法律规定获得了房屋拆迁补偿后,再与他人重新结婚所订立的协议。在拆迁后,妻子重新婚姻所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需进行重点协商,以下是一份拆迁后妻子再婚协议草案:
第一条、财产分配原则
1.拆迁补偿款:由于夫妻双方参与房产购买并生活在其中,妻子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应分50%给予原来的配偶。
2.婚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购买的房屋作为婚姻共同财产,其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也应在离婚时按比例分配。
第二条、婚后财产
1.本协议签订之后,所产生的婚后财产应由原来的配偶和新婚配偶按照比例享有。
2.各自的银行存款、股票资产均属个人财产,不进行划分。
第三条、离婚保密
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财产信息等应予保密,双方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生育及子女抚养
1.本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应通过调解或法律程序解决生育及子女抚养等争议问题。
2.若妻子重新生育或带着婚前的子女与配偶生活,其配偶应对其育儿等方面给予支持,而不视为抚养义务的履行。
第五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争议应解决在当地人民法院。
本协议签署之后将生效,双方应认真遵守协议内容,如出现未经协商的事项,应进行协商解决,并在共同愿意的情况下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