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拆迁安置费是指在未婚前,因房屋拆迁或土地征用而需要安置的费用。本质上,这是一种民事赔偿,因此应该由受益者自行承担。
具体来说,如果是由政府进行的拆迁和征用,按照《征地条例》的规定,政府应该向被征地人支付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偿等费用,这些费用应该是由政府承担的。然而,如果这些费用已经在婚前进行了支付,那么这些费用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如果是由个人或企业进行的房屋拆迁,那么拆迁者应该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偿等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这些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总的来说,婚前拆迁安置费谁出钱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这些费用由政府支付,那么政府应该承担;如果这些费用由拆迁者支付,那么拆迁者应该承担。而如果这些费用已经在婚前进行了支付,那么这些费用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