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上海离婚协议是私人协议,与公共场合(如婚姻登记处)无关。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并不会公开发表或被登记到任何政府机关。
但是,离婚协议有一定法律效力,当出现争议时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所以在此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是唯一能查到协议的途径。此外,与协议相关的律师、法律顾问或离婚调解人也有可能拥有或者查看协议的权力。
同时,也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婚姻登记处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作为注销婚姻的条件,此时协议也可能成为公开的文件,将被政府机关留存。
总之,上海离婚协议在一般情况下是私人文件,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成为公开文件,而且只有在出现争议时才需要被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