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完后并不代表离婚已经生效。离婚协议是指离婚的双方以书面形式表达出他们之间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最终意见,并在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的一份协议。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的一部分,而不是离婚本身。
在中国法律规定下,离婚须符合法定程序,只有在法院经过司法程序裁定离婚后,才能真正认定为夫妻离婚。因此,即便离婚协议签订完成,双方也不能像当事人那样公开表示自己已经离婚。
只有在民政部门核准后、自然人身份证权利部门注销了结婚登记信息并颁发了离婚证明,且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后才被认定为离婚。这是因为离婚这项事务不仅仅涉及个人,也关乎法律和社会方面的规定和关注。
因此,离婚协议只是两个当事人在离婚后协商所达成的一个协议,协议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确认可以生效。但是具体的离婚需要经过法院司法程序,被法院经过一定的审理,达成判决后离婚才能最终完成,成为一个法律认可的效力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