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用于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人口迁移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拆迁安置房的配建及管理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拆迁户的生活质量和基本权益,其中房屋产权数量往往与家庭成员数量有关,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产权名义上是属于原房主的。那么,如何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加上老婆名字呢?
一、办理公证
如果拆迁安置房房屋产权名义上只有丈夫一人,那么加上老婆的名字需要办理公证。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证明以及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并在公证期间出示双方的身份证等证件。在公证完成后,产权名义上就能够加上妻子的名字。
二、进行产权调换
如果拆迁安置房产权名义上原本就有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出于某些原因需要调换产权名字,那么需要到当地房产局或者物业管理处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进行产权调换需要双方签署协议,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产权调换成功后,产权名义上就能够加上妻子的名字。
三、办理赠与手续
如果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名义上只有丈夫一人,但是夫妻双方对于产权名义有协商一致的意见,就可以办理赠与手续。需要前往当地房产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以及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签署赠与协议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办理完成后,产权名义上就能够加上妻子的名字。
总之,在完成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名义变更前,需要进行相关的调查、咨询,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免因不当操作而引起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同时,需要注意,产权名义变更涉及的手续较多,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的行政处理能力。最好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的意见,避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