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在未成年人抚养权的问题上,法律优先考虑下列人员来行使抚养权: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但是,如果这些人员都无法行使抚养权或抚养权被法院撤销后,则可以由其他人员来行使。
在这种情况下,年龄并不是一个绝对的限制因素。虽然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一般劝阻60岁以上的长者行使抚养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65岁以上的长者仍有可能被允许行使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评估。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家庭和社会资源、生活习惯、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如果长者身体健康、生活习惯规律、有良好的社会关系、有充足的经济基础等,那么他们有可能被允许行使抚养权。但是,如果长者身体虚弱、生活无规律、缺少社会关系、经济基础不稳定等等,那么一般不会被允许行使抚养权。
总之,虽然年龄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其他的因素,如长者的生活习惯、身体状况、社交关系等也需要被考虑到。如果得出结论是长者可以行使抚养权,那么这将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