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其行为属于职务犯罪。挪用公款意指公职人员以未经授权的形式将公款据为己有或者违法使用公款,如用于个人支出、借给他人、投资股票等,对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可以分为多种情形,包括侵吞、盗用、挪用公款等罪名。挪用公款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应当是公职人员,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干涉;第二,占用公款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超越了职责范围,又违反了法纪;第三,挪用的数额比较大,即数额达到法定的标准。
挪用公款数额在500万以上,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构成了贪污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最低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