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债权约定是指离婚双方在协议中对于其婚姻期间已经形成的各种债务,约定由哪一方承担偿还责任的一种约定方式。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债权的约定,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离婚协议中的债权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所负的债务,均应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离婚协议中一方承担的债务,如果原本本来应该由另一方承担,那么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也不会获得法律承认。
其次,离婚协议中的债权约定需要满足公平合理原则。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应当考虑离婚双方的财务状况、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债权的性质等多种因素,确保双方都能承受,并且不会因此而对方受到不当的侵害,才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
最后,离婚协议中的债权约定应当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如果是一方强迫另一方签署不符合其意愿的协议,那么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无法得到法律承认。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债权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原则,并且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才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有效保护。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应当认真考虑,确保协议的约定符合以上要求,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