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拆迁并非罕见的现象,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大量的老旧建筑面临拆迁的命运,这也意味着很多居民需要搬迁。因此,拆迁安置房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儿子是否有权利有权住拆迁安置房。
在中国,现行的《关于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这一问题。法规规定,在征收中居民因生计需要可以选定一户房屋用于居住,这个房屋属于这个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因此,如果父母是拆迁户并且他们的儿子与他们同住,那么儿子就有权在拆迁安置房内居住。但是,这个权利也存在着一些限制。
首先,拆迁安置房分配是根据家庭人口情况来决定的,法规规定每户只能分配一套房屋。因此,如果儿子已经有了自己的住房,那么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就不包括他。其次,如果父母在分配拆迁安置房时选择的是小户型,则可能会出现无法将儿子算为家庭人口的情况。最后,如果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儿子在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排除在分配的范围之外。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由家庭人口情况决定的,儿子有权在这个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但是,这个权利是有一些限制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