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写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另一方不签的情况,实际上离婚协议书只是一种自愿协商的方式,而不是法律程序所要求的必须步骤。因此,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也并不是一定要签署。
那么该怎么解决呢?首先,双方可以选择再次协商,找到能够接受的内容并达成一致,然后再签署协议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其他解决方式。比如,由法律专家进行调解,或者起诉到法院。
其中,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中,离婚协议书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双方签署协议书,申请离婚时提交给法院,可以减轻法院的调查工作,缩短案件的审理时间,提高离婚的效率。
另外,协议书的签署也需要双方在心理上的接受和理解。如果双方对离婚的原因、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分歧,协议书只是达成一致的一种手段。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也不必过于担心。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选择法律程序,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者裁决,解决离婚的各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