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自住或者生产经营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利益之一。按照相关规定,四川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根据家庭人口数、财产状况、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400平方米。
同时,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应当坚持节约集约的原则,提倡按需分配、因地制宜的方式,对于宅基地的分配应当合理控制宅基地的面积,遵循“有所得、有所失”的原则,避免过度扩张,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方面,四川省有关政策规定,宅基地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畜牧业,林业、果业、渔业以及中小型工厂、作坊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居民也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设个人住房,但不得以宅基地为投机、经营或者赚取住房租金等非法目的进行非法利用。
总的来说,四川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和使用区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合理利用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