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是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基地,具有稳定的居住和生产经营功能,不得将宅基地用于其他用途,包括转让、出租、抵押或者借贷等。
因此,公务负能否使用宅基地,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宅基地仅仅作为个人的居住和生产经营之用,未经过扩大经营的程序申报,那么不可用于其他用途。如果该宅基地已经申报过扩大经营,且批准范围内包含公务负能使用的,则可以使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扩大经营,宅基地的使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务负能否使用宅基地也需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基地,应当依法合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农民权益,坚持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