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居住和生产所必需的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及时、便捷地获得,但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购买宅基地或为宅基地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农村宅基地批下来不需要买。
一方面,农村宅基地的获取应符合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农村集体土地已经由国家将其归集,由农民集体所有并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而集体土地收益应当按照比例分配给集体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收回未使用的宅基地,向需要建房的农民免费提供宅基地,并且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另一方面,从国家政策和发展趋势上看,免费提供宅基地的政策将会得到加强和扩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和产权制度的改革,提高农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将实现更规范、便捷和公正的农村宅基地批准机制,同时将出台更多的支持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扶持政策,助力农民更好地享受集体土地经济成果,实现农村现代化。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获取是免费的,并且未来还会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申请人在获得宅基地时应当依法办理,同时注意权益保护和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