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四间房的面积并没有固定规定,但是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和《农村土地使用规划管理办法》,四间房的占地面积应当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两倍。
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第七条规定,“宅基地的土地利用面积,应当按照家庭人口基本生活所需的生活建筑面积和必要的生产经营用房面积为基础,结合适宜的土地利用标准确定。”因此,四间房的面积应当根据家庭人口基本需求来考虑。
一般来说,四间房的面积在200-300平方米之间比较常见,也有的家庭会根据需要进行适当扩大或缩小。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和户型,四间房的实际面积也会有所不同。在选择适合自己的四间房面积时,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家庭生活和工作的需求,以及宅基地土地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规划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