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自主达成的一种协议,它规定了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的内容,其有效性与否是离婚协议的重要问题。离婚协议在法庭上的有效性受到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得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作为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形式,其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同时,离婚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法定程序。如果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法院也不会对其进行确认。
另外,离婚协议还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确认,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当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经过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协商达成,并经过了司法机关的确认,这样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没有经过司法机关的确认,只是单纯地达成了一份协议,法院是不会承认这样的离婚协议的。
因此,离婚协议在法庭上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了司法机关的确认,只有这样的协议才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规定,认真协商,达成合法、公正、公平、合理的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