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予一方抚养权的决定,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调解的结果而定,通常不会采用强制措施来实施。而且,关于抚养权的判决,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亲子关系的特殊性,判决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利益的权衡,所以一般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结合当事人的意见和需求,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如果当事人本着亲子关系、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能够自愿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协议来作出判决。
当然,也会出现一些不同意协商的当事人,特别是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会为争取抚养权,不惜拖延、起诉等行为。对于此类情况,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来判决,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明确规定:
1、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核实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劳动能力、人品、亲子关系等因素;
2、如果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与父母意见不一致,应考虑未成年子女倾向,但不违背法律规定;
3、关于抚养权变更的情况,应以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等多方面因素作为判断标准。
总的来说,法院给予抚养权的判决,并不是采用强制措施来实施,而是通过协商、调解、司法裁决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一旦判决作出,就会尽快实施,具体时间和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