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一份离婚协议书通常是解决夫妻双方财产、抚养子女、家庭财务等各种问题的重要工具。离婚协议书能够为双方提供长期的安全和保障,同时也能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然而,即使没有一份离婚协议书,也并不意味着另一个方面就没有居住权。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想要保留居住权,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我国,离婚后取得子女居住权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如果孩子还很小,双方都希望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此时,法院可能会决定孩子的居住权归一方,而另一方则需要在受限的时间内来探望孩子。
而对于住房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也需要通过公证处或法院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家庭的经济情况以及每一个人的实际需求,以判断处置住房的方式和权利。
除此之外,对于经济能力较为薄弱的一方,法院通常也会提供一些法律保障,例如执行期内可以继续居住在原有的房屋中。
总之,即使没有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也都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居住问题。法律保障可以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居住保障,也能够减少离婚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