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经相互协商达成一致,通过签订协议书形式,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方式。然而,在协议离婚中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写进协议书中。以下是不能写进协议离婚中的原因:
1.违反法律规定政策。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政策。如果协议离婚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就无法通过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此外,如果协议离婚中存在不法行为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还有可能给夫妻双方带来法律风险。
2.侵犯未成年子女权益。
如果协议离婚中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夫妻双方必须保证协议内容不会侵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如生活、教育、抚养费用等。并且,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也是不能在协议离婚中约定的。这是因为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权益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维护。
3.婚姻基本原则和义务无法约定。
协议离婚应该遵守婚姻基本原则和义务,如忠诚、互助、敬重、扶养等。一些基本原则和义务是无法通过协议来约定的,如没有力气和容忍力度的妻子不得随便提出离婚、夫妻不能约定婚姻中出现的小三或小四孩子由谁抚养等。此外,不能在协议离婚中任何一方放弃个人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4.无法确认协议是否公平合理。
协议离婚必须要保障双方利益公平合理。如果协议离婚中的内容无法确认是否公平合理,就会导致一方占据优势地位,对另一方造成不利影响。虽然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通过民事协商达成一致,但如果夫妻双方的协商能力和处理能力存在差异,就可能导致协议不公平。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离婚更需要深思熟虑,不能盲目处理。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切忌违反基本原则和义务,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最重要的是,协议内容要求双方利益公平合理,否则就无法通过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