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才能认定有效。一旦协议离婚生效,双方就正式结束了婚姻关系,各自自由行使婚姻自由。但如果七年后有改变意愿的情况,某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离婚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经过夫妻双方协议,或者一方提出,经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达成协议的;二、重婚者要求离婚的;三、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其他原因要求离婚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先前是通过协议离婚的,但是一方在七年后要求改变这个协议,那么这个申请可以被法院接受。
当然,在起诉前,一方必须满足法院规定的起诉条件。比如,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形成协议离婚,但是因为某些原因,这个协议已经不能继续执行,有了重婚者要求离婚等条件。同时,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并非不和谐,而是由于一些经济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等规定,那么就不是属于法院认可的离婚原因。
总之,七年后申请离婚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离婚请求。如果离婚双方对于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离婚诉讼就更加复杂,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双方利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