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约定的文件,记录了离婚后分配家庭财产,孩子抚养、教育等事宜,也包括离婚双方的财产、负债等相关内容。离婚协议书在夫妻离婚之后用途广泛,住房、车辆、学费等各种费用,往往需要通过这个协议书完成分配处理。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有人改变名字,那么它的名字也要进行修改。具体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
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证件。此外,还需要提供有关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和副本,以及申请修改协议书名字的书面申请。
第二步,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
完成申请材料后,需要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将进行查档以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若确认无误,公证处会给出公证文件。
第三步,到民政局进行修改
拿到公证文件后,需要前往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民政局会审核公证文件和申请材料,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文件的变更登记手续。之后,需要进行领证环节。
需要提醒的是,变更登记是一项相对繁琐的流程,需要耐心地去处理。在处理时,需要携带一些相关的证件等材料,并且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
总之,离婚协议书如若改变名字,需要拟定书面申请,备齐相关的证件,在公示期结束后,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办理。这里需要留意一下公示期的时间,一般是21天左右,时间不同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