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的住房用地,是农村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相结合的结果,是保障农村居民住房的基本场所之一。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必要建设面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合同平均地租的三倍,即零星个人宅基地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集体宅基地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换言之,宅基地可以盖两间房,但建房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如此,盖两间房的前提是宅基地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同时,宅基地在建房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即建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居住问题,其他用途以及车库、装修等费用不计入宅基地必要建设面积的范围内。
此外,不同地区的宅基地政策也会稍有不同。例如,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宅基地面积可大于300平方米,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总体来说,农村宅基地可以盖两间房,但是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同时,也要明确建房的主要用途是为了解决居住问题,其他用途不计入宅基地必要建设面积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