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报批。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对于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可以自行建造适用于本人家庭居住、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住房及其配套设施,但需要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这就意味着,宅基地的建房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同意,是不能擅自施工的。
此外,建设宅基地住房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比如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宅基地所在的具体地点有无相关限制,如是否在生态保护区、禁止开发区、城市建设控制区等禁止建设的区域。如果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不仅会涉及到违法问题,还会对环境、公共安全产生不良的影响。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建房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同时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建造,不断提升住房的舒适程度与安全性,以满足自身的实际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在获得宅基地后,顺利建设出适合自己居住的房屋,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