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是普遍被采用的一种解决离婚和财产分配问题的方式。离婚协议是由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包含各种相关事项如财产共同拥有、子女抚养等等。然而,离婚协议是否能够解决财产共同拥有问题,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中国现行的婚姻法包含了一定关于夫妻财产分配的规定,即夫妻财产要进行公平分配,除非另有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一方占有绝对优势。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共同拥有,会受到这一规定的影响。换句话说,即使双方已经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如果这一协议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那么依然是无效的。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包含了财产共同拥有的内容,应该要参考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相关内容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那么这一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协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了法定的程序确认、认可,那么就可以视为双方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能否包含财产共同拥有问题,要参考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确认。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制定一份合理、合法的离婚协议是更好的解决方式,不仅能够减少纠纷,还能够让双方更加理性、公正地进行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