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面书写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在无任何强制或欺骗情况下签署的。其次,离婚协议书面上必须包含明确的离婚事项,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监护权等,以便双方在未来的事宜中能够明确解决问题。此外,离婚协议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不少于两名见证人的见证下完整保存,避免后续的争议。
然而,为确保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最好还是由律师或公证机构起草或审核,以确保其合法、合规,并且有效地解决潜在的争议或争端。此外,离婚协议还需要在当地民政局登记备案,才能真正产生法律效力。
总之,通过书面独立起草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双方最好还是在律师或公证机构的协助下处理离婚协议,确保其在法律和实际层面上有效执行,避免未来的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