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申请离婚或者司法机关没有裁定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抚养权是由父母共同行使的,即父母双方共同为孩子的生活和成长负责。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的关系并不一定和谐,如果其中一方缺乏照顾和关爱孩子的能力,如有精神疾病、嗜毒等原因,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抚养权由自己单独行使。
此外,在家庭关系紧张,夫妻相处不易的情况下,也可以协议约定由其中一方单独行使孩子的抚养权,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这种情况下,应当通过公证等方式确保权利受到保护。
总之,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是由父母共同行使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严重的身心障碍或无法履行照顾和抚养的职责,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单独行使抚养权。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自愿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方式,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