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并未规定一年内再婚是否能够争取抚养权。但从实际经验来看,对于再婚不久的夫妻而言,争取抚养权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首先,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律基本上是以保障孩子利益为出发点和依据的。这意味着,孩子的抚养权应当优先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发展,而非父母的私人利益和需求。因此,如果孩子因为离异而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或者造成心理不适,那么孩子的利益应当优先考虑,而非父母的再婚欲望。
其次,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于再婚夫妻的财产权、债务等问题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原先的夫妻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未将财产、债务问题做好明确的约定,那么再婚后所产生的财产、债务纠纷可能会对抚养权争取造成负面的影响。
因此,对于一年内再婚的情况,如果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双方存在一定的争议或者不确定性,那么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进行财产、债务划分的明确约定,并在此基础上再与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
综上所述,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再婚的情况并没有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争取。但是,对于再婚夫妻而言,如果存在财产、债务、子女等多方面问题,需要谨慎进行协商和约定,并以保障孩子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