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用地,是农村居民基本的住房保障之一。它是由农民自愿申请,经乡镇政府批准、批准文件报县级政府备案,颁发宅基地证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产权办理的程序一般是:
第一步:农民自愿申请宅基地。农民应当在自有或家庭成员已有宅基地之外,有居住需求,有合法稳定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前提下,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申请宅基地。
第二步:乡镇政府审核并向县级政府备案。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时报县级政府备案,并公示。
第三步:县级政府进行审核并签发宅基地证。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颁发宅基地证,并办理权属登记。
第四步:宅基地使用人按照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相关费用。
第五步:领取宅基地证并办理产权登记。取得宅基地证的申请人,还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宅基地时要遵守相关规定,如在宅基地上建造住房,面积应不大于2层高度,且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等。办理宅基地产权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并按照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转让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