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之间协商好离婚涉及的各种事项并签订的法律文件,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经济赔偿和财产分配等条款。但是,是否能在离婚协议书中提到小三,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作为离婚协议书的一部分,如果夫妻之间出现了第三者,该如何处理是需要考虑的。对于受害方而言,要想在离婚协议书中提到小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经济赔偿
如果原配因为小三而要求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加入经济赔偿的条款,即乙方(原配)要求甲方(婚外情的一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这个经济赔偿一般是按照过去几年双方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来确定的。
二、财产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小三而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入财产分配的条款,即婚外情一方应该尽责分担夫妻双方之间共同财产的损失。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夫妻双方都有共同财产且一方的婚外情导致了财产的损失。
三、责任认定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小三而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加入还义务任定的条款,即明确指出哪一方承担了婚姻破裂的责任,以及对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和方式。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夫妻双方都认为对方是婚姻破裂的主要责任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书中提到小三并不是一种普遍情况。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后达成的法律文件,如果没有涉及到小三的问题,就不存在需要在协议书中加入的理由。此外,提到小三可能会涉及到隐私保护等法律问题,因此,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应该慎重细致的考虑该如何处理婚外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