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离婚协议是指两个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前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存储在相关的司法机关内,如法院和公证处等。 调取离婚协议的目的可能是确定离婚协议内容、证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或者是作为离婚诉讼案件中证明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的证据。 在上海市,调取离婚协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1. 法院调解记录: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没有委托律师,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完成后,法院会记录下达成的协议内容。 如果后来有任何人需要调取离婚协议内容,这些调解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进行查阅。
2. 公证处存储的离婚协议: 如果双方离婚时公证了协议,这份协议书被存储在有关省级公证处或上海市公证处中。 可以通过向相关的公证处查询或者提供本人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文件来查阅这份协议。
3. 人民法院存储的离婚协议: 如果离婚案件经过人民法院处理,离婚协议的内容被存储在对应的人民法院的案卷中,可以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向法院查询或者向法院提交申请来查询离婚协议的内容。
总之,调取上海离婚协议需要了解协议存储的具体机构,提供与该协议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若需要更为详细的协助或指导,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公证处、法院等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咨询。